索引号: | 431100043/2017-0022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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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档案局、扶贫办,金洞、回龙圩管理区,永州经开区,各市直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驻永有关单位,市派驻扶贫村工作队:
精准扶贫档案文件材料,是各地各部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历程和工作成果的真实记录,是记载党的扶贫政策在各地各项任务落实、考核各地各部门扶贫工作绩效的重要凭据,也是今后工作查考、借鉴、利用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加强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是我们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行动指南,希望全市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档案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明确精准扶贫档案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扎实做好精准扶贫档案资料的精准收集、规范整理、安全管护、开发利用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我市实施“扶贫攻坚”战役中的独特作用。
市档案局和市扶贫开发办将适时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专项检查,对不按国家规定归档或造成精准扶贫档案失真、损毁、涉密、丢失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严重违反档案法案件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永州市档案局 永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