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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43/2007-00065 发文日期: 2007-09-05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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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规知识问答
2007-09-05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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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档案违法行为?
答:档案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档案事务中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法定档案及其相关的国家和社会利益构成危害,为档案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档案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档案违法行为是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档案违法行为是危害档案安全、影响国家或社会利益的行为;
   (三)档案违法行为的主体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或法定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档案违法行为由谁查处?
答:第一,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档案行政执法的主体,负有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法定职责,有权对各类档案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违法案件中依法应于行政处罚的,经过法定程序,可以直接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对依法应予行政处分的,则可向有关组织提出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的建议,由有关组织予以处理;对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的具体工作,按照法定管辖和职权实施。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立案查处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或者认为应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档案违法行为,市和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管辖和查处本地区的档案违法行为。
第三,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处理档案违法行为。如凡属应予行政处分的档案违法行为,由相关组织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违法携运、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理。
 
 
3、什么是档案行政执法?具体的内容有哪些?
答:档案行政执法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档案事务行政管理过程中,对具体事件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所采取的、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内容是:档案行政检查、档案行政许可(行政确认)、档案行政处罚、档案行政强制、档案行政奖励、档案行政仲裁等。
    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工作领域中的一种特殊的管理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
    (一)档案行政执法的行为主体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他任何组织、单位
和个人都不得从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权的行为,一方面必须
严格依法作为,另一方面必须按法定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三)档案行政执法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会直接影响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
和义务,发生法律后果。
 
 
 
4、档案工作的原则及其含义是什么?
答:《档案法》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这一原则主要包含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内涵:
(一)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这是档案工作原则的核心内容,其含义一是档案事业由国家统一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档案工作的领导;二是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和同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三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对档案实体由各级档案机构分别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就是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三)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充分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个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
 
5、什么是档案开放?哪些档案应该开放?
答:档案开放是指国家档案馆依法将馆藏档案向社会公开,广泛提供利用。
根据档案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具体开放范围和办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已满30年的档案;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6、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法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按照档案法律、法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7、公民在档案事务方面有哪些法定的权利?
答:根据档案法律法规规定,公民在档案事务中主要有下列权利:
(一)对属于自己的档案依法享有所有权;
(二)依法享有档案的继承权、受赠权;
(三)对属于自己的档案依法享有公布权;
(四)享有对档案馆开放档案的利用权,并经档案馆和其他保管档案的组织同意,可以利用其他有关档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8、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事业组织档案馆的区别是什么?
答:综合档案馆是指按行政区域或历史时期设置的,收集和保管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或某一历史时期的多种门类档案的档案馆;专门档案馆是指收集管理某一领域或某种特殊载体形态档案的档案馆;部门档案馆是指中央或地方某些专业主管部门设立的、收集和保管本部门档案的档案馆;企事业组织档案馆是指由企事业单位设置的收集和保管本单位档案的档案馆。这些档案馆之间的区别主要是:第一、机构的性质不同,如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属于国家档案馆,是独立的文化事业机构,而部门档案馆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馆不属国家档案馆,一般是依附于部门、单位的内设机构;第二、收藏档案的范围和内容不同;第三、功能不同,有的主要体现为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功能,有的则主要为本单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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